中国化工摄影家协会
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文件之二
中国化工摄影家协会章程
总 则
中国化工摄影家协会是全国化工行业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的群众性社团组织,是中国化工文学艺术联合会的组成部分。是中国摄影家协会所属的行业协会之一。
中国化工摄影家协会的宗旨是:广泛团结、组织摄影家和摄影工作者,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力量。承担摄影艺术的作品创作;组织赛事评选、展览、评审等工作;承担艺术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交流、文艺志愿服务、会员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一章 任 务
第一条 团结全体会员以优秀的摄影作品全面展现、宣传我国化学工业的新成就、新气象、新风貌,歌颂社会主义祖国,歌颂伟大的中华民族。
第二条 组织培养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和弘扬优秀的企业文化,为办好各级行业报刊和企事业报刊服务。
第三条 组织摄影培训班、理论研讨会,积极开展摄影创作,办好比赛、展览,组织参加全国性影展,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对在参加全国性影展影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会员,在每年的摄影年会上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加强与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联系,积极参与中摄协组织的各项摄影活动,接受中国摄影家协会的业务指导,每年向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中国摄影》、《中国摄影报》、《大众摄影》报刊推荐会员优秀作品,以扩大中国化工摄协的影响,同时,广泛开展与其它全国性的摄影团体和各行业摄影组织的联系。积极扶持企事业单位的摄影组织。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本协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种。
第六条 凡承认本章程,有较高的摄影水平,在行业内外有一定影响,愿意参加本组织各项活动的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均可申请加入。
第七条 个人会员入会条件:凡承认本章程,并在中央及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过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2幅以上,曾在本协会组织的摄影比赛中获奖,曾在省部级以上影展获奖或有5幅作品入选等,具备以上条件之一,并遵守职业道德者,均可申请入会。申请者在填报申请表时,须交6幅本人的代表作品,同时要有本会会员1至2人推荐。协会根据本章程规定的条款,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接纳为会员。
第八条 团体会员入会条件:凡承认本章程,组织机构健全,积极开展各项摄影活动化工系统内的各级摄影组织均可申请入会。协会团体会员中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入会,成为个人会员。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会员要遵守协会章程,热爱组织,维护团结,服从领导,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摄影展览、比赛、学术交流、创作等活动。
第十条 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一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十三条 对违纪、不遵守职业道德和严重损害协会利益者,将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 会员须按时交纳会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交纳者,协会将视其自动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第十五条 团体会员的负责人可作为本协会理事。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六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大会闭会期间,实行理事会制。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协会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第十七条 本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任期五年。其中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
第十九条 本协会办事机构为中国化工摄影家协会秘书处,挂靠陕西渭化集团。其日常工作受理事会领导,办公地址在陕西渭化集团。
第二十条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各省、市可以设立分会。各分会接受协会的领导,独立地开展工作。分会设会长、副会长。各分会要定期向协会报告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一条 个人会员每年交纳会费40元,每两年交纳一次。团体会员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按年交纳。
第二十二条 社会与企业赞助。
第二十一条 经费不足时,由陕西渭化集团补充。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于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有关章程的解释权在本会秘书处。